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青海省坚持财政支出的“民生方向”,努力为城乡群众解决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困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多项民生指标实现“全国率先”,“小财政”构筑起了“大民生”。
农民笑了
最近,71岁的化隆回族自治县纳加村老阿妈马索尕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她刚领到650元的低保金,不但日常的柴米油盐不愁了,一直想添置的新棉被也有了着落。
青海省今年实现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让政府公共财政同样惠及农牧区困难群众。长年生活在群山腹地的马索尕喜滋滋地说:“没有想到,我们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花公家钱了。”
近年来,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时,青海省努力做到城乡统筹,全面覆盖,在全面改善民生的同时,也为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找到了突破口。在青海,除了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城乡全面覆盖外,针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也已覆盖城市、乡村和牧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教育救助也已覆盖城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早已全面完成。
在刚察县红山村,我们见到37岁的农民王生财,他刚刚拿到报销来的8400多元医药费。这位曾经勤快能干的高原汉子去年被查出患有高原心脏病、高红症等多种重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丧失了生活来源。他年迈的母亲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儿子正读小学,王生财每天还要用20多元钱的药,家里原有的40多只羊慢慢卖光了,一个原本殷实幸福的家庭陷入了绝望的深渊。
是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的政策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现在他享受一级低保户待遇,每年2000多元的低保金保障了他家基本生活无忧。作为农村低保户,他同时还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的双重医疗保障。
多项社保指数“全国率先”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3月的统计数据,在西部12个省份中,青海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排在倒数第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则排在倒数第一。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海的多项社会保障指数却位列西部地区乃至全国之最: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补助标准位居西部地区第一位;合作医疗的实际平均报销比例全国最高;享受农村低保的农牧民人数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比例、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占全部城镇人口的比例均是全国最高;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差102元,居西部第一;低保补差数额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也是最高的。
目前,青海省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取暖救助、司法救助为辅助的全面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并在多个方面实现了“全国率先”。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城市低保全覆盖,比全国提前5年;2003年率先将全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比全国提前4年;2005年率先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比全国提前3年;今年6月起,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比全国提前3年;今年9月,率先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在对困难群众的住房救助方面,青海今年推出《廉租房管理办法》,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实施全面住房救助,比全国提前了一年。 (作者: 赵明亮 吕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