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青海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953.6万元,用于全省农村牧区学校学生冬季取暖。
据了解,进入冬季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已降至零度以下,为解决我省农牧区学校学生冬季取暖问题,根据国家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我省提高了农村牧区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已下达2007年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的补助资金,其中包括学生的取暖经费。
我省相关部门要求各地教育局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学校,保证学生取暖燃料的资金供应。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期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检查、监督力度,规范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严禁将学校公用经费挪作他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对取暖工作的管理力度,学校不得以担心煤气中毒等理由,不让学生取暖。(作者: 何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