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青海省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启动,今年也是我省社会保障工作酝酿三大突破的时期。
正在参加会议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纪仁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2007年女职工生育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我省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女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女职工生育期可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等待遇。
纪仁凤还介绍,2008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突破,实现新增加就业岗位3.1万个。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牧区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实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的新突破,切实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住房、取暖等救助制度,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作者: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