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省委领导旅游青海之子三江源头博客青海 游戏
新闻理论本网专题播客青海湖可可西里青新论坛下载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族文化 雪舟三绒
青海政法在线
e龙旅行网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族文化 雪舟三绒
青海政法在线
e龙旅行网
 
 
 
   您当前的位置 :青海新闻网 > 2008专题 > 2008年青海省“两会”专题 > 报告决议 正文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日报  2008-01-26 08:30
 

  2008年1月13日在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3年以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把维护稳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0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829人,提起公诉19629人。

  1、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贯彻中央部署与解决本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突出打击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毒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了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3559人,提起公诉14867人。

  2、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落实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对批捕后撤案、不起诉和无罪案件的审查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刑事案件的起诉率由2002年的95%上升为2007年的97.5%,无罪判决率由2002年的6.6‰降至2007年的0.36‰,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一步提高。

  3、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实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尝试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和解机制。对未成年人和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过、自愿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到当宽则宽。对无逮捕必要的1733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605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做到该严则严。

  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高检院关于惩治腐败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05件834人,其中贪污案332件418人,贿赂案166件179人,挪用公款案202件229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80件121人。

  1、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大案要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业务办案为中心,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87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70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

  2、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效果。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和贪污挪用低保金、职工安置费的案件;贪污挪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退耕还林还草款等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城镇建设、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积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共立查此类案件145件16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规范执法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重要工作来抓, 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制约,检察干警的程序意识、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自侦案件的起诉率由2002年的5l%提高到2007年的90.07%,有罪判决率由2002年的96%提高到2007年的97.8%。不起诉率、撤案率由2002年的51.2%和22.7%下降到2007年的9%和2.5%。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省检察机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96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68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7件。认真开展审查逮捕质量专项复查活动,对审查逮捕、执行逮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坚决纠正。

  2、强化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由2003年的41.7%上升至2007年的66.7%。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194件,立案审查360件,提出抗诉68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切实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650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审查“减、假、保”人员6012人,已全部逐人建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5905人,纠正漏管402人,纠正脱管179人。建立完善超期羁押预警机制,保持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

  3、切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已作赔偿决定尚未执行的案件进行认真清理并坚决依法予以赔偿。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9305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73件。排查出的213件涉检信访案件已办结210件,结案率为97.6%,息诉202件,息诉率为96.2%,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院提出的“巩固、规范、提高、拓展”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注重预防实效。进一步加强与预防共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与金融、交通、税务等行业的414家单位建立了预防共建关系。在青海钾肥二期工程、拉西瓦电站、宁大高速公路、“三江源”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进行专项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把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的职务犯罪预防作为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例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共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48件,建立警示教育基地3个,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500余次。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警,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明确,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加强对州地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和考核,协助地方党委,完成了州、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检察长离任审计等制度。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8人,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实行新进人员统一招考制度。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加强正规化分类培训。共举办培训班51期,培训人员2360人次,组织续职资格培训210人,700余名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全省检察干警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1.7%,比2002年提高了22%。

  4、认真解决检察官短缺问题。省检察院高度重视部分基层院检察官短缺问题,与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缓解我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的实施意见》。近两年,省上下达了83名专项编制, 已招考选调63名优秀大学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同时,大力加强司法考试工作,把培训现有人员和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作为解决检察官短缺和任职资格的重要途径。2007年,举办了为期80天的司法考试培训班,参加集中培训的76名检察人员中, 通过33名,通过率达到43.4%,司法考试通过率大幅度提高。

  5、基层检察院建设和物质保障取得明显进展。省检察院始终坚持政策向基层倾斜,精力向基层集中,服务向基层贴近,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在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五年来,国家累计投资1.13亿元,建成了全省56个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中央补助装备专款7630万元,重点建设全省检察机关信息网络和办案装备设施; 中央补助办案经费3970万元,全额分配到基层院,有效缓解了基层院办案经费不足的困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有29个院已全额落实,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8个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4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示范院,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六、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按照高检院部署,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1、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积极与党委、人大和政府联系协调,争取支持。 目前,干部协管、设置专职检委会委员、增加检察专项编制、检察津贴、抚恤慰问、提高检察业务人员职级比例、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检察工作的一些重大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积极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研究为新农村新牧区服务的措施,制定了《青海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加平安乡村建设,及时有效地打击侵犯农牧民合法权益、危害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努力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

  3、规范和完善办案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二是加强死刑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三是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拟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制度和立案、登记审查制度。四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五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投诉机制,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多次上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七、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省检察机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涉及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大案要案、队伍建设等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把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监督法》,不断增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同时,认真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06年省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努力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履行职责,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规模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的关系。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推动了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检察机关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法律监督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办案力度不大;部分基层院检察官短缺、科技强检步伐缓慢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

  根据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改进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要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个案预防,加强行业预防,探索社会预防。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治理对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要规范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监督的有效机制,全面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徇私枉法以及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特别要注重监督纠正因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执法、司法不公的案件。坚决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以保护公民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要结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这条主线,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包案等制度,开展下访巡访,推行联合接访,提高已结案件的息诉率,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落实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进一步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完善业务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执法责任规范,构建严密的执法规范体系,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 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持之以恒地抓好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人员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继续做好检察机关司法考试工作,努力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推行检察机关巡视和检务督查制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 马燕燕
 
 

相关文章
 
新闻搜索
关键字:
 
 
 
·中国气象局与交通部联合发布公路气象暴雪警报   08-01-27 13:44
·我国已有14个民航机场因积雪结冰被迫关闭   08-01-27 22:10
·新华调查:产煤大县运煤路缘何常年拥堵?   08-01-27 09:10
·德专家认为全球食品价格上涨态势仍将持续    08-01-27 09:01
·新华时评:岂能散布不实涨价信息“忽悠”消费者   08-01-27 12:18
·中国驻部分国家使馆举行春节招待会    08-01-27 12:56
·世贸组织部分成员部长讨论多哈回合谈判问题   08-01-27 12:54
·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创始人哈巴什在安曼去世   08-01-27 09:00
·反病毒专家提醒春运网上购票小心三大“陷阱”   08-01-27 09:20
·物美京客隆家乐福提价需备案 不履行者将受处罚   08-01-27 12:55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2005,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 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青B2-2004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