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青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团省委和各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
团省委和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发现,单纯地用刑法来审判,背离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他们希望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思想、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保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团组织帮我重新复学
“非常感谢团省委领导,也很感谢城东区法院少年庭的领导,是你们的共同努力才使我重新返回学校上课,是你们的关爱挽救了我……”含着眼泪的军军(化名)说。
军军刚满15周岁那年,父母离婚,他只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当时因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走上了犯罪道路,如果只处罚不教育,他会自暴自弃毁了一生,如果惩教结合,让他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还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经法庭合议,判处军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可军军和监护人都有复学的愿望,城东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便根据军军及监护人的要求,给军军联系学校,可有些学校因为军军曾经犯过错,很婉转地拒绝了。团省委领导得知此事后,与城东区法院少年庭商议并与西宁市第十二中学联系复学事宜。经过努力,使军军重新走进了校园。此后,军军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通过自己的热心待人和勤奋学习,最终,他的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矛,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12355”指明女孩回家的路
小月(化名)是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塘拉村的一名女孩。在学校时,她的学习成绩很不错,并且还有上大学的梦想。她在日记里这样写道:“我的理想是上大学,还要考上北京大学”。但是,贫穷改变了她的命运。因为,家中经济拮据,还有两个弟弟也要上学,重男轻女的父母让小月退学,并给她早早地找了个婆家,打算把她嫁出去,减轻家里的负担。
无情的现实将小月的梦想击得粉碎。后来,小月离家出走,到西宁打工。刚开始,小月在一家饭馆干活,因为老板经常克扣工资,小月想另找出路。她希望自己能掌握一技之长,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偶然的一次机会,小月得知出租车司机的收入较高,她便产生了当出租车司机的想法。但是,当司机得有驾照,而考驾照首先需要2000元钱。从哪儿来这么多钱呢?一时糊涂的她竟然选择了这样的做法:有一天,在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某处,趁人不备,将一名4岁女孩抱走,并留下纸条“限下午两点将2000元钱送到某地”。结果到了下午,女孩的家人并没有如约将钱送来。这时女孩也因为饥饿哭闹不止,小月无奈,又来到这户居民家故意问“你家是不是丢了孩子?给我2000元,我保证帮你们找到”其实女孩的父母早就报了案,小月被民警当场抓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你从小就喜欢学习,并有一个‘进军北大’的目标,小学时得过不少奖,但就是因为同学说你的成绩是抄来的,你就从来不将自己的奖状往墙上挂;初中时你的任课老师说你抄袭,你认为冤了你,你干脆不去上学……由此可见,由于你年龄的原因,你所承受事物的能力和应对能力有限……希望你能够正确对待过去,也正确面对未来,从中吸取教训,弃旧图新,重新做人,争取减刑,早日回到积极进取的青年人行列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团省委开通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给小月说的一番充满真心、真情和关爱的话语。在小月服刑期间,团省委的同志和西宁市城东区法院少年庭的领导经常去看望小月,并对她热心帮助,使小月很受感动。她经常写信给团省委领导和主办案件的法官,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自己所犯罪行的痛恨和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
据了解,自开通“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以来,通过热线帮助、上门帮教等形式,已使一大批“问题”青少年迷途知返。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李洪宝说:“维护青少年权益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一些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团省委经过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深入到家庭、社区、学校进行跟踪帮教,挽救未成年人的前途,使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从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是你们救了我的孩子
“真的很感谢团省委领导,是你们救了我的孩子。”安徽省宿州市高军(化名)的父亲高先生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高军是安徽宿州的一位青年,每天没事就上网,后来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在青海某大学读书的小梅,两人在网上谈起了恋爱。高军心里想的就小梅一个人,想马上见到小梅。便私自离家,到青海来找小梅,小梅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在学校里想办法解决了高军的食宿问题。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高军还是不想回家,并且整天上网,自己也没有收入,小梅是名学生,没有能力一直接济高军。时间一长,高军的生活成了问题。结果,高军和他在网吧结识的几个小伙子一拍即合,先后两次合伙去盗割电缆线。高军在转移赃物时,被巡逻人员抓获。最终,法院判处高军有期徒刑二年。
团省委领导和西宁市城东区法院少年庭的领导在高军刚入狱时对他说,“你的人生之路还很长,知错就改完全来得及,希望不要失去信心”。高军经过在监狱中的积极改造,如今已经自食其力,开始了新的生活,树立起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经常和团省委的同志保持联系,汇报近期的思想情况和今后的打算。
路漫漫其修远兮。青少年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真情与关爱将成为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不变法宝。(作者: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