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省委领导本网专题青海之子三江源博客青海
新闻理论旅游本地通可可西里青海湖青新论坛游戏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族文化 雪舟三绒
青海政法在线
e龙旅行网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族文化 雪舟三绒
青海政法在线
e龙旅行网
 
 
 
   您当前的位置 :2008专题 > 劳动者最光荣 >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正文
劳动合同法完善违约金规定 保障择业自由
 
http://www.qhnews.com     2008-04-17 14:51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刘铮)针对一些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和劳动力合理流动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完善了有关违约金规定。

  法律规定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规定了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同时法律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编辑: 王金秀
 
 

相关文章
 
新闻搜索
关键字:
 
 
 
·青海采取十项新措施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水平   08-04-16 15:48
·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公布 5月1日至3日放假三天   08-04-16 14:38
·达赖集团是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破坏者    08-04-17 10:07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官员:户籍管理或改称人口登记   08-04-16 14:04
·英媒:西方欲借西藏问题抵制中国货很难得逞    08-04-16 18:22
·印度上万军警严防“藏独”破坏火炬    08-04-17 09:33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分析当前经济形势    08-04-16 20:41
·《周恩来邓颖超通信选集》在港出版发行   08-04-16 14:38
·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3万人意味着什么?    08-04-17 08:59
·200万MSN用户“红心爱国” 微软称不会限制    08-04-17 08:59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2005,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 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青B2-2004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