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提前1年实现预定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女职工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2006年初,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2006年至2008年签订工作目标和任务。从2007年开始,在女职工工作目标考核中加大了专项合同签订工作的分值比例,要求各级女职委层层建立工作制度,规范运作模式,重点抓好文本起草、平等协商及合同签订3个环节,保证合同条款落到实处。 目前,省内不少地区和企业均把签订专项合同纳入到签订集体合同的规划中。(作者:崔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