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15日,副省长邓本太在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供销社及西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到西宁市城北区调研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邓本太一行先后来到城北区二十里铺镇新村草莓种植基地和小寨村奶牛养殖基地,就土地流转模式,草莓种植的成本投入、农民收入、科技服务,奶牛养殖基地的资金来源、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听取城北区土地流转模式情况汇报,并与村镇干部认真座谈后,邓本太强调,土地流转是农业发展中一条具有探索性和实践意义的工作。农村改革三十年,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近几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城镇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不协调的矛盾日趋凸显。邓本太指出,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客观要求,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举措,是以城带乡、加大农业投入的实现形式,同时,还是有效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关键所在。目前,我省各地出现了农民自发的、各种形式的流转,主要有龙头企业承包土地建立原料基地、农户之间相互承包或代耕土地、通过村委会或协会反租倒包,公司、企业到农村租赁土地发展生产等四种形式,这些形式和做法对发展特色农牧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成效显著。但是,我省的土地流转尚处在探索、起步阶段,存在流转不规范、权责不清晰、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需深入调研,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其稳步健康发展。
邓本太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今后在土地流转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六个方面:一要始终把握住农民的主体地位。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切不可以行政命令强迫推行;二要强化政府的协调作用。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各级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更不能包办代替。要搞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三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积极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四要合理配置资源。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农牧业、设施农牧业、观光农牧业、旅游农牧业等产业,防止土地资源浪费。五要带动产业发展。通过流转要实现土地集约化、产品市场化、技术标准化、生产规模化,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牧民收入;六要实现城乡统筹。当前主要是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者:马小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