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确保我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和灾区群众,保证救灾款物发挥最大效益,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及所属区(县)筹集、拨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省各级民政、慈善、红十字等部门加强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做到了救灾款物筹集、拨付手续完备、专人负责、账目清楚,保证了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各级审计机关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捐赠款物的筹集、拨付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强调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作者:刘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