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0月9日,青海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总结了全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副省长吉狄马加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要求。
据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目前,我省普查工作已转入第二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实地调查已经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果。
会上,吉狄马加指出,青海文物普查工作是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青海历史文化的重要认知过程和对青海文化遗产资源全面盘点的一次难得机遇,是我省当前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我省的文物普查工作,各级政府特别是州(地、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普查工作圆满完成;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进展和要求,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机构运行的效能。各州(地、市)、县也要逐级层层落实普查责任。各地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障经费落实。对滥用普查经费的情况,要做出严肃处理。
吉狄马加强调,文物普查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多个领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团结合作,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让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增强全省各族群众对青海文化历史遗产的自豪感,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的意识。 (作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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