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分享到:

我省住房保障民心工程圆了百姓安居梦
公租房分配入住率居全国前列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吴梦婷    发布时间:2018-01-27 09:36    编辑:童洋
发布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白宗科  

    青海新闻网讯 1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发布我省大力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成果,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区危房改造以及城镇棚户区改造圆了群众安居梦。

  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牧民获得感

  亮点一:全省1200个村庄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我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始于2014年,每年选择300个村,以建设“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完善水、电、路、网、广场等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危旧住房,配置垃圾收储转运设施,大力实施“三清、五改、治六乱”为重点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在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下,我省通过整合涉农项目、配对共建单位、发动群众等参与方式,截至2017年,我省累计投入各类项目资金107.7亿元,对全省1200个村庄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全省农牧区人居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增添新的亮点。

  如今,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我省各地在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中,全面实施以危房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为主的“生态安居”工程,以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为主的“生态环境”工程,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业为主的“生态经济”工程和以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为主的“生态文化”工程,乡村面貌和乡村治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亮点二:美丽乡村建设惠及28万农牧民

  2017年全省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惠及6.8万户约28万农牧民,完成166个脱贫攻坚退出村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7.11亿元,村均投入903.7万元。

  我省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841公里,新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61个,新建村级养老院9家,搭建村级电商中心42个,在115个村实施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在83个村实施了乡村电网改造项目。在31个村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在35个村实施了“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各地因地制宜实施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园林绿化、电网升级改造、人饮安全、文化广场及标准化卫生室、广播电视、数字网络宽带等项目。特别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市供水、天然气进村入户,农村污水接入城市管网,垃圾收集,公共交通服务延伸到村,促进了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

  我省在119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在贵德、门源等16个县(市)的89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其中,16个村庄的污水管网及设施已建设完成,将陆续投入运营。

  亮点三: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进入升级版

  我省各地在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加大配对共建,全省共有1124个单位与相关建设村结为共建单位参与帮扶,各共建单位全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22亿元。

  我省农牧民群众在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中投工投劳,主动参与村庄规划、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资金使用管理,农牧民通过亲身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亲眼目睹了村庄的新变化,亲身体验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带来的新便捷。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几年来,我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方法一年比一年多,一年上一个新台阶,已由单一的环境整治向特色产业培育、环境质量提升等全面建设转变。各地在促进乡村面貌发生明显改善的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逐步释放,许多高原美丽乡村已成为乡村旅游的热点村、特色种植的产业村,“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牧区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助力广大农牧民实现了脱贫致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进入了升级版。

  危房改造提升农牧民生活质量

  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始于2009年。2010年,我省又启动实施了面向一般群众的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截至2017年末,“三房”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82.39亿元。在“三房”政策支持下,全省77.66万户、约312万农牧民受益。

  经过九年的努力,全省存量危旧房套数由2011年调查的62.44万户,减少到2017年末的7.5万户,人均住房面积由2010年末的22.24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末的35.7平方米。住房结构安全、抗震能力,以及厕所、厨卫等配套整体水平大幅提高。

  2017年,聚焦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优先保障重点、兼顾一般户”的原则,我省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6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旧房改造任务2.7万户,并要求各地对当年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安排,累计完成投资38亿元。

  我省两项举措推进了危房改造工程,截至年底,危旧房开工达到60020户,其中,在4类重点对象中,各地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15013户,当年退出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任务全面完成。

  举措一:拓宽筹资渠道

  解决特别困难群众的筹资压力

  为解决特别困难群众筹资难的问题,避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建房举债或返贫,我省对住房达不到保基本保安全要求的900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另行增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西宁、海东2个农业区特困群众户均补助标准达到了4.5万元每户,其余六州藏区特困群众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每户。同时指导各地通过细化分档补助标准、增加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援建资金等多种方式,解决无建房能力特困户的住房建设问题。

  举措二:精准认定精准施策

  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因住房不能脱贫

  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中,我省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旧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程序、面积标准、资金筹措及拨付、信息录入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工作程序。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改造对象。

  此外,我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加大对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的技术指导,把增设抗震构造措施作为危房改造的约束性内容,引导农户采用节能门窗和建设阳光暖廊、节能炕等,建设绿色农房,有效提高农牧民群众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住房品质。

  公租房分配入住率居全国前列

  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始于2008年。全省强化责任落实,提前安排项目,畅通融资渠道,着力抓开工、抓进度、抓质量,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61.94万套。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27.85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34.09万套。

  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6323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1%,完成投资155亿元。通过集中连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大规模改造,城镇棚户区居民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城镇品质得到提升,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布局得到了优化,盘活了存量土地,为项目建设、商业开发储备了可用土地,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全省各地采取降低准入门槛、提前预分配、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式,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入住,1.89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进城转户农牧民、新就业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公租房解决了住房问题,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92.76%,居全国前列。

相关新闻↓
[ 打印 ]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3120170001 青ICP备19000163号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