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分享到:

准确定位靶向监督
我省加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工作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薛军    发布时间:2019-05-26 06:38    编辑:雒婷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高原春耕时节,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大庄村的一处田间地头,几位村民正在平田整地、培土播种,忙得不亦乐乎。而三个月前,这片农田上还是该县“富之泉三文鱼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修建的餐馆。

  今年初,在省纪委监委参与督导下,这个曾三次收到乡政府下达限期拆除违规建筑通知书却置之不理的餐馆终于被拆除,耕地恢复了原状。

  “大棚房”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一件大事。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事关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站位主动进位作为,切实担负起清理整治的政治责任、监督责任,主动对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省清理整治行动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省纪委监委确定一名分管常委为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并形成了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和对外工作对接、各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先后七次参加省委省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会,研究谋划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明确提出专项清理整治要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为鉴,坚决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这场硬仗。省上的19个督导检查组中,省纪委监委全部参与,先后对全省两市六州进行了督查。

  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对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及时跟进、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衔接,了解掌握清理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抓住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派出督导检查组及时跟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督导检查,做到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齐心协力、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各级纪委监委坚持督促与警示有机结合,以外省“大棚房”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为警示,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将“大棚房”清理整治作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准确定位,是开展好工作的关键一环。各级纪委监委精准聚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担当情况,准确把握节点及时介入进行靶向监督。对清理整治中发现有的职能部门站位不高、相互推诿、敷衍应付的问题,对标中央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跟踪督办、下发通报,精准发力,强化对整治责任、进度、质量的监督。

  对清理整改的重点县市区和乡镇,省纪委监委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整改不变通、不降格、不反弹,做到所有问题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大棚房”问题清查不准、上报不实、整改缓慢……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第一形态”,通过层层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方法,逐级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西宁市纪委监委对整改缓慢的一县两区进行了约谈,海东市纪委监委对问题集中的5个县区党委或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9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在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相关党员干部38人。

  “我们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突出的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开展约谈,对存在的问题一对一、点对点提醒,起到了红脸出汗、猛击一掌的思想引导作用,促使有关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彻底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参与督导的省纪委监委干部介绍说。

  与此同时,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也以监督检查将清理整改责任压实到乡镇村社,通过落实市州、县市区、乡镇逐级“签字背书”,督办重点问题,跟踪整改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落地见效。目前,我省排查“大棚房”问题1172个、涉及耕地面积325.5公顷,除2起因涉债务问题正进行司法程序未完成整改外,其余“大棚房”问题整改率为100%。全省在没有一起问责的情况下,“大棚房”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相关新闻↓
[ 打印 ]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3120170001 青ICP备19000163号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