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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陈曦    发布时间:2019-06-23 09:13    编辑:马振龙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现在全体起立!……对被告人马晓东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随着2018年12月27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正义宣判,以马晓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大快人心的同时,也还百姓一方安宁。

  多人参与、强拿硬要、随意殴打、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2018年11月8日,城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此案。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宁市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城中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审理方案。

  “本案涉及的被告人王某某系未成年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决定该案采取分案审理方式。先公开开庭审理马晓东等八名成年被告人,后再不公开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王某某。”案件经办人魏亚冬介绍道。

  城中区法院及时就该案情况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迅速组建合议庭,并由主管刑事的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查阅卷宗分析案情,及时送达起诉状副本,为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2月20日,城中区法院召开了该案的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公开审理、是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提交新的证据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证据展示,明确庭审的重点。

  12月27日,经过一天的审理、合议庭评议、报请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后8名被告人提起上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从严从快审结此案,是对黑恶势力的一次重击,极大地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力度。通过对该案的公开审判,就是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念传递出去,让为恶的人受到震慑,让被害的人得以安慰,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百姓看得见正义,握得住平安。”魏亚冬说道。

  而这只是打击黑恶势力行动的冰山一角。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打硬仗的工作姿态,旗帜鲜明、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形成了声势,打出了声威!

  在审判中,西宁中院始终坚定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法治思维,严格贯彻扫黑除恶刑事政策,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抽调精兵强将,整合审判力量,依法高质、高效审理案件,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立案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案163人,一审已全部审结12案107人,二审审结7案54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重刑率为38%,判处财产刑81人,共计1718.2万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

  为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全市法院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统一案件的法律标准、政策标准和证据标准,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依法处理都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质效得到了党委、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下一阶段,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咬定三年为期的目标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新特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科学统筹力量,改进工作举措,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守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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