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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
加大执法力度 坚持边督边改 确保生态安全
贵德县大力开展生态环保监察执法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孙海玲    发布时间:2019-08-15 08:10    编辑:童洋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贵德县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威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队伍、重机制,切实做好环境违法案件查办。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我省以来,贵德县抽调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部门8名骨干力量成立贵德县生态环境保护巡査管理工作组办公室,与监察执法职能形成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执法联动的新局面,有效补齐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偏弱的短板。近期,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7起,答复办理信访30余条,下达整改通知书和督办通知19份,约谈生产环节中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法人2名,依法依规处罚企业12家、处罚金额17.4万元,有效震慑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违法排污企业。

  抓重点、重实效,切实做好边督边改各项工作。把监察执法同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结合起来,同中央第六生态环境督察组实地检查时指出的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即知即改,在重点查处砂石料企业扬尘污染等违法问题上出实招,见实效。对全县12家砂石料厂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査和立案调查,在取证后对其中9家砂石料场依法依规各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强联动、重民意,切实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以“12369”环保热线为依托,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投诉信息,从那些人民群众意见大、影响面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举报案件查找线索、查找案源,做到有的放矢。不断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摸排并上报生态环境领域乱象问题线索1条。同时,严要求、重监管、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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