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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五四战略” 奋力推进“一优两高”】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宋明慧    发布时间:2019-08-02 10:34    编辑:李娜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出台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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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项项制度措施到“智慧+ ”重大生态工程实施,从狠抓总量减排到土壤污染防治,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明确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面,以改革促发展,生态文明正在成为新青海发展的鲜明标识。

  聚焦重点,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今年6月, 《 2018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等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到目前,我省出台了《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从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工作任务等方面不断加强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价与考核工作。

  青海省地方标准《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填补了国内大宗石棉尾矿危险废物专项规范环境管理空白。

  西宁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市级生态环保投诉举报受理平台运行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生态环保诉求,有效保障举报问题整改效果不反弹。

  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目前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技术审核,祁连山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启动。按国家要求完成淀粉、屠宰、省会城市污水处理等7个行业9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常态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8年,29家企业取得排污权,成交额达145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在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上措施有力,于2018年积极引进第三方服务推动敏感环境问题解决,对4个工业园区及6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区域生态资产价值核算,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海南藏族自治州坚持以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实施“党建+生态环境整治、环境问题整改、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等“党建+生态”管理模式,压实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今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三线”已初步完成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初步建立,形成了研究报告初稿。

  与此同时,在完成全省17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工作,启动污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继续做好排污权交易工作,2019年上半年,共有18家企业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或协议转让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成交金额139.80万元。自2014年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12期排污权交易竞买会, 135家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竞买及协议转让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总成交额1.0037亿元。

  探索创新,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建成青海“生态之窗”。到目前,青海“生态之窗”观测点位实现青海五大生态功能区的全覆盖。

  青海“生态之窗”在三江源地区远程捕获近200段欧亚水獭影像,对于推动学界了解该物种习性具有重要价值。

  据介绍,“青海生态之窗”系统在全省规划了70个观测点位,截至目前已建成38个观测点位、在建32个点位、共享集成40个视频实时监测点位、300余个红外触发相机地面监测点位,视频时间累积已达800TB 。

  通过“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监测到的珍稀野生动物的典型活动可通过青海环保云平台海量存储系统,不断积累观测资料,为后续开展相关科学应用研究、物种种群数量评估、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等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撑。

  同时,我省还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平台和在全国率先建成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站网整合,实现了监测监管的协同联动。

  西宁市已率先在全国开展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在甘河、东川、北川3个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共建12个监测子站,针对50余种气体和30种重(类)金属的监控预警,实现了对甘河、东川和大通北川工业园区环境空气重金属污染物、颗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实时监控。并率先在东川工业园区建设全省首个园区环境监测站,可承担园区水、气、声环境质量的常规监测和区内企业“三废”排放的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等的应急监测,填补了我省园区环境监测机构的空白。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完成了18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事权上收移交、20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省级事权上收运行维护,3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实现采测分离。到目前,已圆满完成2018年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站运维工作,确保了站点的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2018年累计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传监测数据324120个及原始记录144份。

  测管并重,狠抓总量减排和土壤污染防治

  以环境质量和总量双管控为目标,大力推进污染源头控制,结合大气、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建设。三年间共实施重点减排工程209项。截至2018年底,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较2015年分别削减5.85%、12.37%、12.31%和8.62%,累计完成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237、2188、27182、15955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空间。

  持续深化燃煤污染治理,不断增加清洁能源的占比,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继续实行淘汰补贴政策等措施,2018年共淘汰燃煤小锅炉789蒸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09%;开展火电企业入炉煤监督抽查,强化商品煤煤质管控,杜绝高灰分高硫分煤炭使用。

  启动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冒黑烟车辆电子抓拍系统,采取柴油货车部分路段限行、移动式遥感监测、交通稽查布控、高污染排放车辆筛查、路检路查等管控措施,推动老旧车淘汰,2018年共淘汰2616辆。

  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按照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青海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详查技术成果报告通过国家审核,开展了41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信息采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阶段性进展。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西宁市七一路延长段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积极推进原中星化工厂、杨沟湾、原湟中鑫飞化工厂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及风险管控工程。

  在此基础上,印发了《青海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目标,部署了农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等重点任务。

  同时,还对全省84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21个饮用水水源开展放射性水平调查,编制完成了《青海省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及评价报告》。

  且将危废监管年核准经营规模由58万吨提升至200万吨,综合利用能力增加6.5倍,集中收集能力增加9%,并建成年100万吨石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行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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