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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4 07:31    编辑:何继红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鹿红英 省人大代表、西宁市城东区大众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辖区单位和“两新”党组织及居民党员参与到社区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体系。

  建立“三治融合”模式

  黄生昊 省人大代表、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委书记

  筑牢地方治理之魂,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掌握社会治理主动权,夯实地方治理基础,创新地方治理方式,围绕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注重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注重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宋忠义 省人大代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

  立足行政审判,聚焦法治建设,注重司法惠民,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发挥行政审判在支持行政执法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作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创造法院保障和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新业绩。

  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新格局

  刘伯林 省政协委员、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2020年海东市全面启动试点工作,通过实施“十大工程”,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理机制体制,夯实了社会治理基础。建议加大对试点的财政保障力度,并纳入专项规划之中,着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构建优良社会治理生态

  何吉芳 省政协委员、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建议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建立观察点,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公检法+法学院联合培养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实战性的法学人才,形成合力构建优良的社会治理生态。

  发挥律师专业优势

  刘文育 省政协委员、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面提升律师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律师协会的统筹组织作用,重点加强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法律问题的调解力度,着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使律师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

  (于瑞荣、董慧整理;祁国彪、魏雅琪、董慧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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