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厅: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努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
青海新闻网讯 省监察厅近日就2008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断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
通知强调,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监察部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一要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要切实加大对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损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阻碍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二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理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投资项目。严肃查处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经济发展政策的行为。三要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监督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审批。切实按照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设各类开发区。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四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规划、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五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加大建立完善招投标制度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六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
通知要求,要围绕省委、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把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继续开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的监督检查,把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继续开展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执法监察;继续抓好对乐都县、民和县李家、北山乡人畜饮水工程的整改和乐都李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监督。开展对移民安置工作、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要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把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纳入日常工作来抓,建立行政许可的动态评估机制,依法设定并适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督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查处和纠正以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对本地区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基层执法站所、公共服务窗口有重点地进行明查暗访和跟踪问效。要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力度。研究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对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好省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启动和挂牌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及时受理涉及行政效能的投诉。要逐步统一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运行规则,完善管理制度和行政投诉受理及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各种便民行政模式,认真解决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浪费行政资源等问题入手,选择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要继续督促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对国家贷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自行选题立项,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作者: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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