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08年春节社火上街表演活动于2月18日(农历正月十二)在西宁市举行,区(县)社火表演队将于当日上午9点分别在长江路北段和五岔路口东段(五四桥)集合,上午10点40分从长江路出发,途经西门口、大十字、湟光、南小街和共和路十字路口。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从上午9点起禁止各种车辆从五岔路口向东,报社和海南州办事处向南,西门口向北通行。从上午10点30分开始,除以上路段继续实行交通管制外,禁止各种车辆从西关桥十字向东、西门、西大街、大十字、东大街、湟光、南小街、东关大街、共和路十字和大众街等社火表演经过的路段通行,请市民和驾驶员及早准备,择路而行。(作者: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