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青海新闻网讯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1月26日至27日在西宁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25人,列席174人。
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这次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白玛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中共青海省委书记赵乐际出席第二次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宋秀岩、白玛、李津成、曲青山、马福海、王秦丰、沈何、王建军、李鹏新、管雷、马建堂、寻兴才、刘晓等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赵乐际同志讲话,一致认为,赵乐际同志讲话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强调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结合青海干部作风的实际,抓好落实。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06年,经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会提出,2007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历次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个主题,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党风政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青海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中央和省委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第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假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
第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整治环境污染、房地产市场秩序等专项工作。
第四,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五,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的工作。各地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第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继续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第七,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着力改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建立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效能监察。
第八,以促进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加强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政府基金、社保资金、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会号召,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