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及各自治州旅游局:
接国家旅游局《关于举办国家旅游局第十四期西部旅游局长培训班的通知》(旅办发[2008]11号),国家旅游局将于3月中旬举办第十四期西部旅游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旅游发展专题研讨和实地考察,促进西部地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参训人员
地(市)、县旅游局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国家旅游局分配给我省名额为5个。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3月24日,3月14日自行报到。
2、地点:天津市帝城大酒店(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旁)
3、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18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人员食宿、培训、考察等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派出单位负责。
五、有关要求
1、参训人员需是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的地(市)、县旅游局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未参加过第十二期、第十三期西部旅游局长培训班。
2、请各地认真选派学员,并将报名表于3月3日前报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逾期不报视同自动放弃。
3、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上交一篇学习总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咏梅
联系电话:0971-6156259
联系传真:0971-6157012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