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即将来临,承接2007年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良好势头,伴随外贸领域宏观管理与调控的不断加强,我国对外贸易有望在健康稳定的基础上继续快速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原则仍然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限制“三高一资”产业,保持外贸健康稳定发展。为此,我国仍会根据上述原则适时出台鼓励、限制与禁止性贸易管理措施。
从国家已制定的法规政策来看,2008年我国外贸政策的大致轮廓是:
一、关于贸易管制措施。主要有贸易禁止性措施、贸易许可证管理措施、贸易自动许可措施等。
1、关于货物贸易禁止性措施。2008年我国仍将适时原先颁布实行的7个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3个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2、关于货物贸易限制性措施。从已颁布的规定来看,主要措施有对进出口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措施(含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进口许可证管理)。除此之外,国家还实行部分特定商品和技术许可证管理制度。
3、关于货物贸易的自动许可措施。我国已颁布200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
4、关于技术贸易的管制措施。我国先后颁布实行了《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5、关于货物贸易的鼓励性措施,这主要体现在出口退税、进口减免税政策、关税降低等方面。
二、关于加工贸易管理措施。主要有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限制类目录管理措施。
1、关于加工贸易禁止性措施。2007年我国颁布了两份加工贸易禁止性目录(其中一份属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类)。
2、关于加工贸易限制性措施。在先前制定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基础上,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布了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宣布从8月开始将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列入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
三、关于关税措施。2008年关税政策涉及进口关税调整、出口关税调整、税则税目调整等。
1、进口关税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变化较大的是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乳品加工机器等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等。
2、出口关税调整。2007年“出口税则”的出口税率维持不变;对钢坯等部分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其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尿素、磷酸铵征收季节性暂定税率。
3、税目调整。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2008年版税则税目共计7758个。
四、关于出口退税措施。利用降低出口退税率、取消出口退税来达到外贸宏观调控、平衡内外发展的目的。
1、降低出口退税率。2007年7月我国实施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
2、取消出口退税。自2007年7月我国实施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以后,2007年12月20日起又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
上述措施的实施将对我国外贸发展继续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国家仍将视对外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颁布新规定,适时作出新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