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决定从5月1日起,在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制度。
这次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工作全面推行,是在互助县等地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的,目的是进一步减轻参合农牧民群众在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负担。
据了解,这次制定的县级40个病种、乡镇24个病种价格是指住院患者从确诊入院,按治疗临床路径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治疗过程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为确保这项制度顺利推行,各地将建立健全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监测评价制度,依据监测病种执行中各项评价指标的变化,分析费用标准变化趋势、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作者:韩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