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支农资金 推进新农村建设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讯  2007-07-2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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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有力促进了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力提高了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但目前由于支农资金使用分散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因此,进一步探讨如何整合支农资金投入,提高各项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一、 充分认识整合支农资金投入的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2年一2006年五年内省财政支持我县的各项财政支农扶贫资金达2.16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改造、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牧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发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极大的促进了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使我县农民人均收入由2002年的1956元,提高到2006年的22lo元。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投入效益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使财政支农扶贫资金逐步得以安全、规范和有效运行。

  与此同时,在资金的投入管理和效益发挥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成效不够显著,原因在于资金分块管理,部门分割严重,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造成了“撤胡椒面”现象,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现象,造成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各司其职、力量分散,各自争取项目,不利于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二是由于农业投入效益反馈时间长、效益低,多元化的“三农”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对支农的投入几乎完全依赖财政投入,这对于我县财政团难现状而言,增加支农资金投入量只能依赖于上级财政安排,由于资金有限,效益发挥不明显。三是现行的支农项目确定和支农资金分配制度以及管理方式中存在的局限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县级政府按照确定的新农村发展方向、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重点特色产业的重点投入。

  因此,总结近年来我县财政支农的进展程度和取得的实践经验,有效集中和整合支农资金,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力度和规模,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显得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三是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基层政府对项目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快社会义新农村建设。

  二、整合使用支农资金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支农资金整合提出以下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平台整合支农资金。在资金性质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以县确定的发展规划为总体思路,以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为资金整合平台,统筹安排,增强政策合力,避免“撤胡椒面”的现象,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l、围绕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主导产业,统一部署,以项目区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司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着力整合、捆绑各类支农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将项目资金捆绑锁定在规划确定的或根据资源优势选定的项目区域内实施,有效配合各类支农项目资金,实现各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发挥现有资源的比较优势和经济优势。

  2、按照我县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确定资金整合平台,总体安排,分步实施,集中投入,拼盘使用,实现规模化发展。以农牧业产业化项目为平台,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产业化贴息资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信贷资金、企业资本等安排产业化项目,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以农牧业科技推广项目为平台,整合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新品种引进推广、科技扶贫、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资金发展现代农业;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转移为平台,整合农牧民使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农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劳务经济;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整合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六小”工程、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资金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生态效益建设为平台,整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防火等项目资金,巩固和发展生态效益。在规划布局上,因地制宜,山水田林路电综合建设改造,马铃薯、冬小麦、养殖业、特色经济作物配套开发,形成支农项目资金“捆绑”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

  (二)、改进资金分配管理方式,下放支农资金项目审批权,“切块”下达项目资金,以利于整合支农资金。县级可根据确定的各项资金整合平台在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新农村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确定项目,省级备案。对那些普惠性的、补助性的资金,由财政部门协商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地资源状况、确定的工作任务、往年资金使用绩效考评结果,共同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规范的“切块”分配依据,在明确资金投放重点、原则、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级,实行支农资金“切块”下达管理,这样能够使确定的资金项目贴近实际情况和需要,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又能够为县级搞好支农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管理项目的责任意识,同时又能减少和避免县级各部门向上跑要项目的问题,减少跑、冒、漏、滴,降低项目成本,也可以确保资金的早分配、早拨款、早到位,解决过去资金到位晚、年底结转多而误农时的问题。

  (三)、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首先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村,选择l一2个村进行支农资金整合使用试点,包括农、林、水、交通、扶贫、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各类投入资金全面整合使用,因地制宜,制定可行的建设规划,筛选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项目,按照资金性质不变、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配套整合扶持。其次,建立整合资金专户,凡能整合的各类支农资金均进入该账户集中管理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建立健全使用和监管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整合支农资金配套管理机制。

  (一)、建立整合支农资金协调工作机制。整合支农资金涉及的部门较多,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资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部门设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围绕新农村规划,建立资金整合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实行资金的统一、协调互补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口管理的“统分”结合的资金整合工作联系制度。

  (二)、修订完善现行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彼此之间互相矛盾抵触和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在整合过程中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管。经过整合后的支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完善资金报账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严格审计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绩效考评奖惩机制。为加强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切块”下达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相应制定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奖惩机制,上级部门可依据县级上报的项目方案和资金投入计划,组织检查验收,并依据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切块”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这样将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在资金整合过程中的积极性,合理有效整合使用支农资金,最大可能发挥资金整合效应,同时也减少资金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马德俊)

 
 
编辑: 马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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