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现状与思考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讯   2007-07-25 11:52
 

  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具体要求,为了使我县残疾人工作更上台阶,本人结合全县残疾人工作实际,近一个多月以来本人进行了认真地调研和思考,现就我县残疾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思路,谈几点个人的粗见。

  一、基本现状:

  我县总人口38.7万人,其中残疾人2.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4%,是全省残疾人较多的县之一。其中视力残疾人3565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4.8%,听力残疾人5782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4.16%,肢体残疾人7056人,占残疾人总数29.07%,言语残疾人37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53%,智力残疾人1614人,占残疾人总数6.60%,精神残疾人1782人,占残疾人总数7.4%,多重残疾人3919人,占残疾人总数16.3%,这是去年开展的全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测定的最新数据,目前在这六类残疾人当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为3223人,占残疾人总数7.7%,由于这部分人的重度残疾,导致家庭经济特别贫穷,成为全县残疾人扶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十五期间,全县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对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意义,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把残疾人事业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合理规划,统筹安排,以务实的态度落实相关工作。

  1、组织联络工作进一步强化。在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细化了2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年终就残疾人工作进行专  题汇报,奖优罚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的规定,加强县残联“四位一体化”和乡镇残联“三位一体化”建设,在县残联配备专职干部7名,22个乡镇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部分行政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在川口镇6个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专职委员,从而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相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同时,健全和完善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档案,做到了底数清楚、档案规范,目前已办理残疾人证8200余份。

  2、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成立了全县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在县中医院设立了康复中心站,在22个乡镇成立了康复服务指导站,形成了以家庭训练为基础,乡镇康复站为依托的全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工作体系。县残联争取“余彭年光明行动”等项目,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33例,平均每例按3000元手术费,为残疾人节约开支200万元,完成肢体训练25例,脑瘫及智残儿童功能训练45名,聋儿语训19名,低视力配镜59例,安装假肢34例,成功率达100%;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666件,其中免费发放轮椅190辆、拐杖140副,并通过开展“五机联动”活动,即:钉鞋机、配钥匙机、缝纫机、绱鞋机、爆米花机,发放到残疾人手中,既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又增加了残疾人的收入。此外,向省特校及聋儿培训中心输送民和籍残疾学生40名,修建了建筑面积为230平方米的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知识培训班94期,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02年我县被国务院残工委评为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县。

  3、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残联、教育等部门在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基础上,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狠抓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目前全县适龄残疾儿童367名,己入学271名,入学率达73.9%。通过多方争取资助项目,累计完成扶残助学118名,共争取扶残助学项目经费3.62万元。据统计我县累计已有19名残疾学生考入专科及本科学院。

  4、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县共安置残疾人就业353名,其中集中安置就业212名,分散按比例安排就业93名,个体就业42名,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基本上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83%。在加大职业培训的基础上,邀请农、林、牧、科技等部门的技术骨干为农村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讲座,参加培训残疾人累计达2808人次,培训残疾人1850人。对34名盲人免费进行了医疗保健按摩培训,19名盲人已走上了就业岗位。同时,把残疾人保障金收缴纳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考核,累计收缴保障金约44万元,基本上达到了以收金促就业的目的。

  5、扶贫解困工作再取新突破。县残工委利用助残日慰问等多种形式,对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定期进行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达52万余元;民政部门对141名残疾人五保户每年定补600元,计8.46万元;有92户残疾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每年发放低保金2.6万元。扶贫部门向全县残疾人家庭投放各类扶贫贷款285万元,使547户4800名残疾人受益;农行发放康复扶贫贷款40万元;县直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一帮一”帮扶活动,有127名特困残疾人被纳入帮扶对象。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县财政配套12万元,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出义务工等形式,总投资158万元,新建砖木及砖混结构房屋645间,建筑面积7603m2,使120户177名特困残疾人搬进了新居。

  6、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普遍提高。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命名了川口镇司法所等4个残疾人法律维权示范岗,使22起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通过无偿援助得到妥善解决,其中官亭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残疾人法律维权示范岗。县残联累计受理来信来访案件67件,结案率达95%以上。同时,认真贯彻《青海省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和行署《关于海东地区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照顾。2004年县财政对3644名残疾人的农业税进行了减免,减免金额59812元;工商部门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及摊位费7.64万元;税务部门年均免征营业税3000多元,个人所得税2992元,在福利企业中年均免征增值税79.8万元;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年均免收学费2.7万元;卫生部门年均免收挂号费1.1万元,床位费0.66万元,护理费0.76万元;司法部门免收案件诉讼费1.75万元。建设部门共铺设盲道13.76公里。

  7、宣传文体工作日趋活跃.  “十五”期间县财政累计拨款2.6万元,对具有一定特长的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进行选拔和集训,参加了省、地举办的残疾人文艺汇演,我县残疾人演员马明正等3名残疾人获奖;在2004年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县残疾人运动员获得7金2银3铜的好成绩。在2006年全省特奥会上,我县残疾人运动员获得4金6银18铜的好成绩,其中1名残疾运动员获得了全国特奥会800米田径赛金自牌。县上把每年五月份定为“全县爱心助残月”,按“1、2、3”的标准,发动干部职工捐款,累计达捐款37万元,每年全部用于残疾人事业,形成了全县干部职工为残疾人献爱心的良好氛围。22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制定了文明公约,将扶残助残纳入其中,有力推动了扶残助残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2006年,我县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

  三、制约因素

  1、经费有限,残疾人扶贫工作进展缓慢。残疾人是一个最贫困的社会弱势群体,多数家庭往往因残返贫,加上近几年的旱灾,农业减产,而残疾人家庭其主要劳动力又不能外出搞劳务收入,还要支付因残发生的医疗费用,这就直接决定了该家庭脱不了贫,为此,这部分人需要政府来扶持,而我县又是国定的贫困县,财政总量又较少,扶贫难度不断加大。

  2、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在县残联配备专职干部7名,与互助、平安、化隆等县相比,互助县残联干部13名,平安县残联干部为14名,乐都残联为11名,我县残联干部人员编制少,需要进一步扩充。此外县上于98年批准成立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康复站、用品用具供应部,但无编制、无人员。乡镇残联干部全部都是兼职(由民政干事兼任),村一级残疾人组织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

  3、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我县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大多数以随班就读为主,因残疾的存在,他们往往是在一个年级停留多年,入学仅是形式而已;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因家庭、学校的偏见,未入学或失学在家,只有个别条件好的一些才上省特校就读,这就决定了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方面,广大残疾人通过挖掘自身的一技之长,实现了个体就业,但大部分残疾人无一技之长,缺少就业

信息和就业门路,得不到就业。许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家闲吃饭,靠家人供养,懒汉思想严重。

  4、残疾人优惠政策没有全面落实。近几年县省、地都出台了残疾人优惠政策,但许多部门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执行不力,工商、税务部门在免税方面存在弹性,使该享受的税收政策也未享受到;卫生医疗部门因单位效益问题,对贫困残疾人的床位费、手术费按规定没有减免,还如因企业破产,下岗残疾职工生活费得不到保障等等,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残疾人优惠政策没有全面地得到落实。

  5、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仍需强化。许多残疾人由于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因经济条件的限制,往往找不到合适法律途径讨不回公道,大多数情况下忍气吞声,近几年,我们在司法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残疾人法律扶助工作,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律师免费或减免给予了法律服务,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维护,但法律援助中心因经费有限,往往爱莫能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还需要政府和社会进一步给予重视。

  6、无障碍设施工作严重滞后。无障碍设施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给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出行方便的重要途径,因财力有限,我县在规划、建设、监督方面对国家出台的无障碍强制性标准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导致我县无障碍设施起步晚,起点低。

  四、对策与思路

  1、整合资源,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一是民政在开展纳入农村低保和救灾救济方面对重度残疾人或一家多人残疾的对象要给予重点倾斜,使这些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关爱;二是扶贫部门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对残疾人家庭给予重点扶持,使他们通过培训或资金扶持,能够从事养殖等一些项目得到脱贫;三是继续开展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一帮一”结对帮扶,通过联系副业门路或资金扶持,使他们加快生产,改善生活;四是动员社会参与,加大帮扶力度,特别是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努力创新思路,为残疾人家庭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如金融部门在发放贷款方面,对残疾人给予倾斜,残联从爱心捐款中对特别贫困残疾人在安装假肢、白内障复明、购买轮椅等方面加大扶贫力度,尽可能使部分残疾人得到康复和救助。财政在纳入预算中,把残疾人事业经费要落实到位。

  2、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在机构、人员方面,要不断强化县乡残联干部队伍建设,解决编制,充实人员,不仅使残疾人工作要有人干,还要有人专心干。同时,政府在加强社区残疾人协会和村残疾人协会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使协会中聘请的专职委员劳有所酬,提高他们的积级性,也使残协组织从空架子变得实起来、活起来。

  3、继续强化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教育部门积极争取,成立民和县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特教班,使我县残疾儿童在县内就近上学,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县残联加大保障金征收力度,加大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努力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为今后寻求就业岗位、脱贫致富奠定基础。

  4、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残疾人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工商、税务、卫生医疗等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要从关注扶持残疾人的高度出发,兑现落实,使残疾人真正享受党和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5、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按照《青海法律援助条例》和《民和残疾人法律工作站工作办法》,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要将办案费用不折不扣地支付给办案人员,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如需要建议有关部门解决的,应通过协调督促落实。

  6、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无障碍设施是我县残疾人工作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建议城建部门在规划、施工、质量验收中把无障碍设施提前纳入其中,统筹考虑,同步实施。

  总之,残疾人工作是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益事业。在我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坚持多条腿走路的方针,加强媒体宣传,多方争取项目,争取社会参与,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断总结传承十五工作经验,探索研究新的工作手段,建立健全全县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残疾人“十一五”规划纲要贯彻好、落实好。(作者:赵有川)

 
 
编辑: 马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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