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讯  2007-07-30 11:08
 

  一、机构介绍

  民和县水务局的最早前身是民和县水电科,成立于1973年1月,主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国营灌区农田灌溉、全县电网运行管理等。1980年5月改称水利水电局,职能范围同原水电科。1991年5月改称水利局,将供电所分离出去成立了供电局,水利局只负责全县水利事业。1995年9月,中川水电站开工建设由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局又改称水电局,除负责水利工作以外,兼管小水电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2002年1月因全县机构改革和水利发展的需要,更名为水务局。

  民和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县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和会计核算中心2个科室,负责水务局日常工作,文秘、档案、后勤、党务、工会、计生、统计、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报表编制、财会人员配备、内审会计及其它工作。局下属古鄯水库灌区管理所、东垣渠管理所、张铁水库管理所、马家河水库管理所、联合水利管道管理所、米拉沟灌区管理所,松树沟灌区管理所、官亭泵站管理所8个单位负责国营灌区的水利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各乡(镇)的水利管理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水电设计室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水利工程队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任务;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水政水资源办公室负责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和河道管理工作;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负责水利行业综合经营工作。2005年底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9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84人。

  二、主要职能

  1、履行水行政职责,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以及省、地、颁布的地方性水管理行政配套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2、对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监测和调查评估:与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制订全县水源水量供求计划和分配方案,促进水资源综合事利用;负责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开采矿泉水、地热水许可证发放。

  3、编制全县水利发殿规划和年度计划,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和申报工程建设项目,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业务有关规定。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开发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4、承担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规划编制,节约用水政策,拟定、组织、实施、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全县小水电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全县农村水电及电气建设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小水电建设电气化建设的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6、负责全县河流的综合治理与开发,管理全县的河流、水库水域和水利工程,主管防洪抗旱工作,并指导城市防洪、城市规划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7、对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8、负责国营、民营灌区灌溉、维修和全县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

  9、负责水利外援项目的实施工作。

  10、指导行业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 叶枫
 
 
版权所有2005,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 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青B2-2004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