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
 
http://www.qhnews.com   民和新闻网  2007-07-31 08:46
 


         一、机构介绍

        民和县畜牧局成立于1989年,现有财政全额拔款事业性质技术管理服务单位6个,分别是: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县兽医站、县公路检查站、县检疫站、县种畜场、县草原站及乡镇畜牧兽医站23个,现有职工149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09人,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18名,技术工人10人,管理职员5人,行政公务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构成: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58人,初级职称50人。形成了以县级畜牧兽医单位为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为基础的服务网络。
  

        畜牧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紧紧围绕“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这个主题,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退耕还林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畜牧立县”战略,大力发展畜牧业,使我县的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二、主要职责 

 

      二、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全县畜牧业发展总体战略和思路的建议,负责制订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相关的条例、法规,负责全县畜牧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四、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市场信息服务,引导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扶持龙头企业,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

       五、指导协调全县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兽医体制改革工作,促进全县畜牧生产产、供、销及饲料工业一体化管理,指导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工作。

      六、贯彻国家《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相关法规,负责全县的动物防疫工作,及时掌握动物疫情产生,分布情况,并迅速组织扑灭,及时、妥善处理染疫动物及染疫动物产品;负责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七、负责组织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核准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防诊疗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适时组织审验。 

 

    八、贯彻国家《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负责全县草地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草原建设、改良、综合开发利用和草原防火管理,实施草原依法监督管理。及时、合理处罚、处理各类违犯《草原法》案件。  

 

    九、贯彻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全县种畜禽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种畜禽生产、经营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和组织种畜禽品种的繁改和改良;指导协调全县无公害(绿色)畜禽产品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畜禽产品品种和质量。  

 

    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招商兴牧工作,积极开展畜牧行业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积极引进畜牧业建设重大项目,并做好论证、立项和实施。  

 

    十一、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有关畜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情况制定和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      
 
 
编辑: 民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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