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介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综合职能机构,现有干部职工29人,其中专职统计员13名。内设有办公室、业务股、法制股、信息中心、普查中心5个职能机构,有23个乡镇统计站。
二、主要职能
(一)、依据《统计法》和上级的要求以及我县的实际,制定全县统计工作发展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在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加快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大力开展各种抽样调查,彻底摈弃层层上报的旧模式,建立“以普
查为主体,抽样调查的辅助的新调查模式”,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对统计资料的需求。
(四)、加强对《统计法》的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促使全县统计走上法
制化轨道,从而达到统计及时、数据准确、范围全面、服务快捷高效的目的。
(五)、强化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除日常统计分析外,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对全县统计运行过程出现的突击问题进行
重点调查,并深刻剖析;对经济运行统计特有分析方法,找出其规律性,并科学预测;对不符合市场运行合同制的行业及项目要认真监督。
(六)、按照国家的关规定,检查、审定、整理、出版本行政辖区内的基本统计资料;按照县政府的决定,发布统计公报。
(七)、加快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实现与上级部门及全县统计联网,为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统计服务。
(八)、组织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函授教育,统计干部培训、职称考试,努力提高全县广大统计人员的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统
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