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民和县农村文化工作和新农村建设,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我县村文化大院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文化大院试点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和标准
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县新农村建设要求,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为主题,积极推进我县农村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建设目标:文化大院是指在乡(镇)、行政村建立的群众自娱自乐、开展文化活动的文化大院、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等,统称文化大院。
2007年,我县创建2个文化大院试点(马场垣乡磨湾子村和核桃庄乡钟家村)。
文化大院试点建设标准为:
(一)组织保障
l、成立县、乡、村有关人员组成的文化大院工作领导小组,将文化大院建设纳入本村发展规划,专人负责文化大院工作。每年专题研究文化大院创建工作,及时解决文化大院存在的实际问题。
2、县、乡、村对文化大院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音响设备和文体器材等。
3、配备1名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热爱文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文化大院进行日常管理。
4、文化大院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县乡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要求有文字记录和意见、建议等)。
(二)文化设施
l、文化大院与村委会共建共享。活动场所应包括图书阅览室、活动室等,建有l面文化墙(宣传栏、阅报栏等)。
2、图书室藏书l000册以上,报刊杂志订阅l 0种以上,能常年开展借阅活动;有文体活动器材5种以上;有电视及播放设备;有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篮球、乒乓球等)。
(三)文化服务
l、文化大院应集党的政策教育、文化艺术、科技普及推广、文体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文化阵地。
2、文化大院应每年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文体活动3次以上,单项比赛等文体娱乐活动2次以上。
3、文化大院应开展惠农政策讲座、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法律知识普及等宣教活动不少于6次。
4、文化大院应有一支具有地方特色的文体活动队伍并积极开展活动。
5、文化大院成立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功。
二、试点村及帮扶措施
(一)文化大院试点村基本情况
磨湾子村位于马场垣乡东部,距县城15公里。全村共有312户,1375人,耕地面积28612亩,二00六年全村经济总收入为400.38万元,人均收入为2912元。
磨湾子村文化大院是我县试点的文化大院之一,在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村自筹资金8.4万元,贷款4.6万元,修建了集村部办公、文化活动为一体的办公室7间(130平方米),群众自发出义务工修建了戏台、修整篮球场等文化活动场地(占地2亩)。村委会购置了部分活动设施,县文明办购置了音响设备一套,省文化厅赠送“2131工程”电影放映机一台,年放映70余场;该村有业余社火队、篮球队、文艺演出队,逢年过节便组织社火队和文艺演出,农闲时节组织篮球比赛。核桃庄乡钟家村距县城3公里,全村184户,736人,其中少数民族47人,占总人口的6.3%。全村耕地面积1244亩,2006年人均收入2042元.
钟家村文化大院是我县试点的文化大院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之一。该村在社会各界和乡政府的支持下,筹资4万余元,修建了集办公与娱乐为一体的文化大院,活动场地占地1亩。县文明办购置了音响设备一套,象棋、篮球、书报架等活动设施。该村有一支传统社火队,有文艺演出服装,逢重大节庆,通过聘请老师,编排节目,不断提高演出质量。群众的文化活动较频繁。
(二)文化大院试点建设帮扶措施
l、文化大院的建设主体是村委会,由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共同指导、督促并抓好落实。县宣传文化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县乡财政每年对文化大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主要用于购置图书、设施及相关活动器材等。
2、建立省地级文明单位联姻帮扶共建文化大院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每个试点村联姻两个省级文明单位,初步确定由国税局、工商局和钟家村联姻,地税局、电力局和磨湾子村联姻,联姻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参加文化大院的建设和指导工作,对文化大院每年给予价值l万元以上的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为文化大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指导和帮助文化大院开展活动。帮扶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几点要求
1、各试点的文化大院要及时成立文化大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文化大院开展创建活动,确定专人负责文化大院的管理工作。
2、村委会要加强文化大院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图书借阅、报刊阅览、活动器材使用管理等。
3、文化大院要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科技培训、法律咨询、培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在活动中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
4、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大院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文化大院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县文明委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推广好文化大院创建经验,扩大创建规模,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我县确定的文化大院与村委会、村支部共建共享,目前活动室面积较小,鉴于县、乡、村财力物力有限,无法再扩建房屋。
2、文化大院组织一次大的活动都是通过县上有关单位资助、乡、村里支持、爱好者集资的办法开展,尤其是演出道具、服装、乐器等借用,极大地限制了活动开展的次数和随意性。虽然县文明办争取资金购置了一部分活动器材,但仍远远满足不了活动的需要。建议省上能一次性投入资金解决活动室扩建经费和试点村的基本活动器材,使文化大院活动正常持续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