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尔寺观光旅游“三注意”
 
http://www.qhnews.com     2007-08-22 12:18
 
    青海新闻网讯   为使广大游客在塔尔寺旅游、观光期间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湟中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游客发出2006年第一号消费警示。

  观光有选择

  目前,湟中县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20家,观光时请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及导游,谨防被“黑社”、“黑导”拉客宰客。

  购物要谨慎

  旅游者应注意辨别商品真假和质量,价格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购买的商品须索要凭证,以便在发生质量、价格问题时,以利交涉,减少损失。

  食宿要明白

  就餐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的饭店;住宿时要搞清普通房、标准房和星级房的收费标准和卫生情况。要吃卫生,住明白。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找工商管理人员,或拨打电话2235315、2232314、2232342。(作者 徐杰松)

 
 
编辑: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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