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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3-03稿源:青海法制报编辑:马燕燕

  近日,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了要求。

  《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实施力度。加强工作站点建设,构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今年6月底前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军区等7个单位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市州法律援助机构在军分区等部队建立工作站或联络点,驻市(州)、县(市、区)有条件的团级以上部队单位和县(市、区)人武部建立工作站或联络点。

  《意见》强调,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完善政策措施,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加强经费保障,政府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部队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设施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军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人员纳入各级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规划。

  《意见》要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建立衔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强化业务指导。积极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知晓率。(李玉芬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