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新闻网  >  青海国防教育  >  国教动态
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我们能做些什么
发布日期: 2016-09-19稿源:解放军报编辑:周羚源

  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都对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作了明确规定。部队单位应该如何理解,在具体工作中如何付诸实践,又有哪些改进创新的空间?第14集团军某防空旅有一个传承30年的有效做法,多次受邀为驻地党政机关和学校授课的国防教育先进个人、河南省淮阳县人武部政委张文峰有一些接地气的思考和体会,我们刊发于此,以供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七章第四十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军事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国防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一章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十条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阳吉成辑)

  开展国防教育是法律规定,不落实就是违法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开展国防教育是法律规定,这项教育是有法律支撑的,不落实或者落实得不好就是违法。

  这几年,虽然我为驻地县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中小学校上了不少国防教育课,但我主要想讲的是,国防教育不仅是指坐在教室里上课,这只是其中很小的一方面,就此把两者之间划等号就理解得太狭隘了。国防教育的课堂实际上是开放的、多元的,新兵入伍时是国防教育,老兵退伍时是国防教育,逢年过节时慰问军人家庭也是国防教育。做好了得分,做得不好失分。

  我们驻地的民政局长孙成斌讲过一个故事:去年春节,他带队给军属家里送春联(我们送的春联是专门制作的,上联是“生活富裕更重拥军”,下联是“改革开放不忘国防”,横批是“军属光荣”,落款是“中共淮阳县委、淮阳县人民政府赠”),等到一户军属家时,发现人家已经贴上了春联……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刺啦”一声把春联撕了下来,立即换上了这副拥军春联。

  你说给军属送副春联意义大不大?这个故事好不好?我说,这件事胜过我讲一堂国防教育课。开着军车穿着军装推开军属家的大门,也是一种国防教育

  我有一个观点,就是我认为我们兵役工作的点点滴滴都是国防教育。这几年,我做的一些努力和尝试都是为了实践这个观点。

  比方说,我很注重军人形象。并且我们越是人武部干部,越应该注意军人形象。县里的不少会议跟我没直接关系,但我作为县委常委得出席。尽管很多会议我就坐在角落里,也不用发言,但每次开会前,我必然要理理发、刮刮脸,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索,让大家觉得这个穿军装的家伙还挺帅!你说这是不是国防教育?我觉得是。

  我很注重引导县领导拥军优属,关心国防。每年“九一八”,我们县里四大班子成员都要到烈士陵园献花;我们县9个常委,8个扎着军用腰带,我跟他们开玩笑说“国防给你撑撑腰”;冬天下乡,县领导清一色军用大衣……我觉得这也是潜移默化的国防教育。

  我很关注军属家庭,军人家里有难事,人武部都会去,并且开着军车穿着军装到场,因为我希望让军属们感到光荣,感到有依靠,让周围的百姓感到羡慕。我下乡进村时,只要听说村里有军属家庭,一定会推门进去,也许就是聊几句天儿,搓一把麦子,但你能说这不是国防教育吗?

  若无危机意识,谈何国防教育

  我觉得,我们有时候开展国防教育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单位和个人还没有把开展国防教育与落实法规联系起来,没有认识到这件事的严肃性。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在筹划、开展国防教育时的危机意识还不够强。还仅仅把它等同于普通的教育课,没有上升到事关国家危亡的层面来看。若无危机意识,谈何国防教育?

  另外我觉得,国防意识是每个百姓心底的东西,刚开始可能都是满满的,但后来因为我们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具体工作中不注意,结果逐渐导致国防观念的流失。目前不是越来越多的地区都重视开发旅游了吗,其实很多地方和景点的历史里都包含着非常多的军事和国防元素,就看我们有没有这个心思,有没有把它抽取出来?像我们县里的历史文化景区,解说词就是我和旅游局一起改的,添加了很多国防元素。我们作为驻地的军事机关,有责任引导当地的国防教育……

  最后还有一点小建议,目前我们把全民国防教育日放在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这其实是按照西方感恩节、母亲节等节日的思维方式来设计的,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每年的全民国防教育日实际上都不固定,不符合中国人的习惯,不方便记忆,也影响这个教育日的实际效果。能否建议调整一下这个日子,比方说就安排在九月十八日,或者其他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日子,都可以。(作者: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