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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1年征兵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 2021-01-22 稿源: 青海日报 编辑: 周羚源

  1月21日,记者从省征兵办公室获悉,青海省2021年征兵工作启动。上半年征兵2月20日开始,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征兵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征集年龄为男青年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适龄青年应征报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