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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
发布日期: 2022-06-20 稿源: 青海日报 编辑: 张玲

  近日,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了解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响应国家号召,返乡干事创业,积极助力全省乡村振兴。

  《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努力在全省退役军人中培养一批带头致富能人、基层治理能手,更好服务于农牧区产业架构升级、治理能力提升,为推动乡村振兴、推进“一优两高”战略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意见》强调,要提供多样化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军人投身传统优势产业,带动发展特色服务行业,支持领办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基层治理。要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涉农专业学历教育,加强新兴产业技能培训,将返乡入乡退役军人纳入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创新创业赋能工程。要加强全方位政策支持,加大组织人事、金融财税、产业用地、科技下乡、就业保障的政策支持。要注重持续性激励引导,做好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全过程思想发动,加大各领域表扬力度,加强社会面宣传引导。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为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提供优质保障、最大便利。要凝聚工作合力,广泛动员各行各业积极参与,以有力举措引导退役军人返乡就业创业,加强工作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实施跟踪问效,把落实《意见》情况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要给予关心关爱,对投身乡村振兴一线的退役军人要主动送政策上门,协调相关待遇落实,以精准周到的服务让退役军人安心扎根基层、致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