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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让果洛特困农牧民看病不再难
 
http://www.qhnews.com   西海都市报  2007-12-18 09:32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自2003年6月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已经有14656名特困群众从中受益,从而有效缓解了特困农牧民群众看病难问题。

  据了解,果洛州确定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农村牧区五保户、特困人口、特困优抚对象。救助标准为:对确定的三类救助对象每人补助10元,在开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其本人参加当地新型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救助资金总额中,除资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外,五保户按省上规定的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补助;在省级医疗救助资金中,除去三类救助对象每人补助10元及五保户每人每年90元标准给予门诊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的40%,按各地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人数总额平均分配后,计入个人医疗救助证门诊医疗救助情况登记栏和会计账目个人门诊医疗救助明细账。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以一次住院发生费用100元起报,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作者:何敏)

 
 
  编辑: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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