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从4月1日起,青海省第一个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西宁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始实施。
这个条例主要规定了环保部门在对西宁市的宾馆、餐饮、娱乐、洗浴等服务业直接或间接向周围环境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时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条例规定,服务行业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油烟、噪声、恶臭、废水和废渣等。在日常监管中,环保部门将依照条例规定,组织对污染源的监测,做好环境整治规划,查处污染事故,处理污染投诉,协调工商、建设、卫生等部门对服务行业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条例还对服务行业项目的选址、审批、环境评价、排放许可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这对防治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促进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者:达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