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对于青海这样的欠发达地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省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完善人才工作政策,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在省、州两级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争取国家支持与自身努力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用好现有人才与引智引才相结合、行政调配与市场配置人才相结合、创新体制机制与营造环境相结合的人才工作思路。研究制定《青海省“十一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和《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从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等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开办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高科技创业园,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人才发挥作用打造事业平台。设立青海省重大科技贡献奖,先后对杜德志、田正科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组织高层次优秀人才休假疗养,开展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和专家联谊活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开展“争当岗位优秀人才,争创用人环境先进单位”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人才工作政策和优秀人才先进典型事迹,形成正确的人才工作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学科带头人为重点,以高层次人才培训工程为主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培训体系。研究制定《青海省人才培训工程计划(2003-2010年)》、《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0年)》。实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三年三千新技师”等人才培养工程。全面启动三江源人才培养使用工程,开展选调优大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一村一名大学生”和“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搞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在上海举办州厅级领导干部班,在北京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班,在江苏、四川等地举办乡镇领导干部班,形成多种渠道、内外结合的干部培训合理格局。积极选派各类人才参加国(境)外的中短期培训,圆满完成了3期中瑞合作管理培训项目。各级财政用于人才培养培训的专项经费逐年增加,仅省级财政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培训经费就达到一千万元。
创新引才引智方式,聚集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采取聘任、省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对口帮扶以及合作交流等方式,实施“候鸟工程”,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先后从荷兰、美国、日本等国引进158名专家来青开展短期项目技术服务;特聘121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省政府科技顾问或特邀研究员;协调争取89名中央国家机关博士和领导干部来青挂职服务;聘任国内部分著名高校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层次人才,担任我省相关部门负责人。积极扩大和拓宽与国内外的交流和科技合作渠道,吸引省外26家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重点大学的350多名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省进行项目合作交流,青海大学等单位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等科研院所建立了科研和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调动人才活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先后六次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42名,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26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1167名;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普遍实行竞争上岗;实行省、州(市)、县、乡四级统一公开考录公务员制度。制定完善干部交流、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等制度,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领导职务任期制、试用期制和聘任制,完善领导干部正常退出和有效监督激励制度体系。推进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工资分配形式。加大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取消企业管理人才行政级别,下放管理权限,加强业绩考核,实行年薪制,逐步形成适合企业特点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体系。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促进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的转化。加强基础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两基”攻坚计划,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省实现“两基”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3%,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6.8%,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3%。加快发展高等教育。针对高校力量分散、专业学科与青海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将原有的7所高校调整合并为3所综合本科院校;增设资源勘查、盐湖化工、旅游等20多个相关专业;建成3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10门省级精品课程、32门省级重点课程、14门高职示范课程和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6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促进职业技术教育。推动省内外、城乡联合办学,改革招生办法,推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制度,5所高职院校和35个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实体培训学员3万多人;成立各类职工培训和农民文化技术培训机构1576个,每年有40多万农牧民和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扶持发展民族教育。调整、优化少数民族教育结构,不断加强“双语”教学工作,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45万人,民族自治地方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青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