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青海省湟中县法院立案庭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注重把握关键环节,加强方案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在立案过程中,遵循高效、规范、便利的原则,在认真审查的前提下,突出一个“快”字,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立刻迅速办结立案手续。部分简易案件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对外地当事人和诉讼延误可能造成群众生活困难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送达”做法,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针对有些当事人任意扩大起诉标的或诉讼请求的情况,及时送发《诉讼风险告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诉讼成本等问题,既规范了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又降低了诉讼成本,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处处时时为他们着想、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
三是接待诉讼当事人时,凡符合减、缓、免诉讼费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主动帮助当事人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作者: 张慧宁 严万全 严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