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建功立业,西宁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建功立业竞赛活动。
西宁市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全面推进和谐西宁建设。市总工会号召创建“工人先锋号”,要以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为基本原则,以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具有一流素质、创造一流工作、提供一流服务、取得一流业绩、保持安全生产、打造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以全市优秀,行业领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为目的。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使“工人先锋号”成为工会工作新的品牌。
结合西宁市实际,市总详细制定了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和基本条件。“工人先锋号”授予的对象是:在推动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基层集体(车间、工段、班组)。其基本条件是具有一流素质,创造一流工作,提供一流服务,取得一流业绩,保持安全生产,打造和谐团队。
西宁市总工会决定,全市“工人先锋号”每年授予一次,并在适当时候命名表彰首批西宁市“工人先锋号”。(作者:省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