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企业排污要按照比例收取排污费,而这些排污费汇总后,又成为治理企业污染的重要资金来源。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6年,中央财政为青海企业拨款2650万元,支持14家企业开展污染治理。2006年,青海省财政又拿出200万元治理企业污染源,并鼓励开展循环经济项目,实现废品的综合回收利用。
去年,我省收缴排污费1800万元。今年截至9月底,征收1346万元。这些排污费的10%上缴中央财政,30%上缴省级财政,60%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用于企业污染治理,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其中,西宁特殊钢集团的两个项目争取到2006年中央环保专项治理资金700万元,改善当地环境,还西钢地区一片蓝天。今年,环保部门把西钢地区的污染治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头等大事,启动了黄褐色烟尘治理,燃气综合利用,废渣、尘泥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废水回用,建设隔音墙等项目,并先后取缔了周边的非法炼铁小企业。现在,人们由衷地说,西钢的“黄龙”不见了,想找到钢渣可不容易了。
十七大报告链接:
“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环保产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作者:花木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