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湟中县投入120万元激励资金助推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湟中县筹措120万元资金,建立了新农村建设激励机制,根据28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4万到18万元不等的新农村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并由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结合实际,确定本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报请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同时,这个县对工作能力强,成效显著的14个村的“两委”班子给予2000至6000元的奖励资金,激发了村干部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热情,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作者:李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