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司法部门获悉,我省法律援助目前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为6万余名贫困群众提供了无偿的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
据了解,自2003年开始,省司法厅先后制定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老年人等8个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实施意见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指导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省、州(地、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乡、镇和各级工、青、妇、残、监狱、劳教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以25%的幅度上升,平均每万人中就有5人获得法律援助,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法律援助的焦点问题多涉及婚姻家庭类、老年人赡养、农民工工资报酬及工伤待遇等方面。 (作者: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