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14日电(记者谭博文)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2008年上半年,山西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为严肃换届纪律,山西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从十个方面严禁“跑官要官”“三突击”(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等不良现象发生,以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指出,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能够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但也有少数干部心浮气躁、不安心工作,为了职务升迁,到处找关系、“跑官要官”,有的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还有的封官许愿,违反规定突击提干,甚至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为防范和纠正这些现象的发生,《通知》提出换届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在推荐考察和选举工作中自己或委托他人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散发个人简历、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手段拉票;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严禁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严禁在换届期间和主要领导职务变动期间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严禁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等途径散步谣言、干扰投票和选举;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在选举期间向大会赠送纪念品、代金券、购物卡;严禁在换届推荐、考察和选举期间,组织和参加同学会、同乡会等联谊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妨碍代表行使规定权力,侵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规定,一是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一经查实,取消考察对象或候选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换届前搞“三突击”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四是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五是对妨碍代表行使权力或拉拢代表投票的,拟作为人选的取消提名,再按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9月初,山西省各地市已将“十严禁”转发到最基层党员干部中,有的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当地情况下发了形式不同的文件,让各级党员干部清楚了解这些要求与规定,保证换届考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