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5号)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08年1月9日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