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提到“三农”问题,目前我省上下形成的最大共识就是:必须走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
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有效形式,又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力量;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又是推进农业区域化、专业化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而如果没有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强力带动,就不会有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围绕我省农业特色产业,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把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作为我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成为我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主攻方向。
青海不缺资源,农有马铃薯、油菜籽、沙棘、蚕豆、胡萝卜等特色农产品,品质之优为青海人津津乐道;牧有号称中国五大牧区之一的草场,牛羊育肥有了一定的基础。同时,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这几年的努力也取得一些成就,但一直缺乏伊利、蒙牛、草原兴发等产业发展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龙头企业。
促进龙头企业发展不外乎要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产业水平;健全服务体系,为产业化发展提供保障等等措施。但似乎有这些还不够,究其原因,其实就是企业和资源之间还没有找到一个完美的契合点。
从我省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看,表面上,企业方面对我省的农牧产业资源分布情况掌握还要进一步深化,对于原料的主产区和潜力不甚了解,造成原料短缺,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大多数龙头企业吃不饱,有的处于半停产状态;农牧业生产地区又苦于资金短缺,没有大型龙头企业的带动,使特色优势难以充分体现。其实,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形成互惠互利、共兴共荣的关系,才是促进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实现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把企业和农户紧紧拴在一个利益的共同体上,使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组成部分能够分享到整个链条的平均利润,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龙头企业以通过预付定金、帮助改善基础条件、赊销种苗、畜禽和饲料等方式,扶持基地生产,同时获得享用其生产原料的资格。农户则通过有效途径,得以分享后续环节的利润。不论在产品走俏或滞销时,都要维持这种规则和秩序,避免因市场波动出现抢收抢购或拒收拒购、抢供抢售或拒供拒售的现象。由此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农牧户、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合理分配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不同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基地+农牧户”的组织形式,发展订单农牧业,才能实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农牧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由此,我们期待着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产业化经营组织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促进产销有效连接,最终实现农牧民收入增加的目标。
(作者: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