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工委)、政协(工委)、环境保护局,省及中央驻青各新闻单位: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中的作用,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我省环境保护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道中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推进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农牧环保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环保局、青海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此项评选活动由青海省环境科学学会、青海省江河源环境保护促进会、青海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承办,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办。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08年“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评委会,由省环境保护局局长赵浩明任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玉峰、省人大农牧环保委主任委员切生、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委员李毅、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蓝青、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主席李文斌、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相贤为副主任,成员由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漆冠海、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办公室主任沙有林、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主任项欠、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安世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刘志安、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曹红卫组成,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设评选活动办公室,安世远同志任主任,具体组织“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青药杯”环境好新闻分三个类别进行评选,即文字类、广播电视类及摄影类,获奖作品总数为50件(其中文字类20件,广播电视类15件,摄影类15件)。对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全部文字、广播电视及摄影类获奖作品将集结出版《“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获奖作品集》。为鼓励出色完成初评及推荐工作的地方环保局和相关新闻单位,“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另设三个组织奖,组织奖由评委会根据来稿及获奖情况进行评选。
三、“青药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和广播电视类实行初评和终评两级评选制。各新闻单位将作品按要求报送属地环保局由相关部门进行初评后推荐至省环境保护局“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公室,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初评作品进行终评。各地推荐参加终评的作品总数量不超过15篇。省及中央驻青新闻单位可直接将作品初评后报送“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公室进行终评。各初评单位选送参评作品时,须打印1份《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6),并加盖初评单位公章。
四、“青药杯”环境好新闻摄影类实行一级评选制。各新闻单位和个人可将作品按要求直接报送评选办公室,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摄影作品数量不限。
五、本次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请报送至“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
2008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颁奖仪式拟定于
2008年11月8日中国记者节前夕在西宁举行。
六、“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活动组织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相关的使用权利,具体由“青药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金兰 王晓泓
联系电话:0971—8175429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省环保局院内 邮政编码:810007
附件:(点击下载)
1.“青药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评选办法
2.“青药杯”环境好新闻(广播电视类)评选办法
3.“青药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和广播电视类)参评作品推荐表
4.“青药杯”环境好新闻(摄影类)评选办法
5.“青药杯”环境好新闻(摄影类)参评作品卡纸样式
6.组织单位推荐作品目录表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人大农牧环保委
青海省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青海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