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8月12日,西海都市报A3版上有一篇“不起眼”的消息,说的是省城部分宾馆打破中午12点前让客人结账的惯例,如果客人提出要求,可以推迟一两个小时结账。
多少年了,不管你是半夜几点入住的,第二天12点以前必须走人;如果你的火车票是下午3点的,想在宾馆呆到2点,那不行!不走也可以,你得再交一天的钱,因为这是“行规”,是“惯例”。虽然《国际饭店法》也规定12点前要结账,但“国际”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对这一“行规”或“惯例”,人们都觉得早就应该改一改。但是,有好多的不合理和不合法,说改就能改吗?鲁迅就说过,要想把一条板凳挪挪地方,也要付出血的代价。多年来,“12点以前必须结账走人”如铁板一块,像坚冰一样冰冷。虽然有不少人质疑,虽然也有人为此到法庭讨过说法,可你质疑你的,上法庭也奈何不了我。有时,“行规”和“惯例”就像是不讲理的牛二,水泼不进,针扎不透。可让人高兴的是,省城部分宾馆开始通情达理了。西海都市报这篇“不起眼”的消息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这就是,对服务业来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行规”和“惯例”是可改的,坚冰也是可以打破的。
有人说,省城部分宾馆之所以打破中午12点前让客人结账的惯例,是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省城大多数宾馆今年的入住率不如往年,这是在促销,是权宜之计。但愿不是这样。
省城部分宾馆打破了惯例,服务业和其他行业还有不少需要修正或改进的地方,百姓在期待着。(作者:司马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