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现在的位置: 青海新闻网标题头条

西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惠及6000特殊困难老人 社会力量参与可获补贴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12-23 07:42    编辑: 刘志强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近日发布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方案》,鼓励政府机构以外的,具备一定条件,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方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将对其进行补贴。

  近年来,省会西宁市输入性人口老龄化特征非常典型,吸引老年人聚集养老的“洼地效应”明显。到2015年,全省老龄人口将达到67.66万人。目前仅西宁市老龄化程度已达到12.81%。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旺盛,老年人服务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服务中来,使政府由“划桨者”向“掌舵者”转变则显得更为迫切。

  家住城中区79岁的孤寡老人秀珍告诉记者:“老伴去世得早,我现在年纪大了,很多事情自己都不方便做。现在政府越来越关注我们老年人,需要送餐、家庭保洁、助浴、助医、紧急援助,服务机构的护理员都会上门服务,确实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

  西宁市民政局负责人说,自2014年试点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来,政府购买服务已经覆盖全市6000多名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等特殊困难老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的出台,可以鼓励一批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这会有力的促进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为老年人晚年生活提供更多保障。

  据了解,《方案》中对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承接主体条件以及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审定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说明。规定拥有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含60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月人均补助分别为150元、500元,拥有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其他老年人月人均补助180元。此外,新建或新增床位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相关新闻↓
[ 打印 ]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3120170001 青ICP备19000163号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