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教育基地在社会环境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及《青海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的要求,省委宣传部、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开展了青海省第三批环境教育基地推荐评定工作。2015年5月14日,经评审组对全省申报推荐青海省第三批环境教育基地的21个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认为青海师范大学、青海省群加国家森林公园、大通县东峡林场、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门源县仙米国家森林公园、玉树州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6家单位达到了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的标准,拟命名为青海省第三批环境教育基地。现对拟命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海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反映。
联系人:景淑媛
联系电话:0971——8175429
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