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