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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9-02 10:08    编辑: 马振龙

  各市、自治州党委、纪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省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重申、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

  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事关人心向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把中秋国庆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情绪,改进创新方式方法,抓细节、抓具体,深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对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省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8482072

  网址:www.qhjc.gov.cn  党风政风行风投诉专栏

  中共青海省纪委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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